最近几天,《青海省重要湿地占用管理办法》出台,进一步加强高原湿地资源保护管理,不断完善湿地资源保护体系建设。
湿地被誉为地球之肾,天然水库,天然种子库,在涵养水源,保持水土,维护生物多样性等方面提供了巨大的生态系统服务根据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结果,青海有沼泽草地,内陆滩涂,沼泽和森林沼泽四种湿地类型,面积510万公顷,占全国湿地总面积的21.8%,居全国首位
根据《办法》,青海从三个方面规范建设项目占用湿地的管理建设项目占用湿地,征求林业,草原部门意见,按管理权限进行预核,初核,现场评估,会议评审等相关规定省级重要湿地占用由省林草厅管理,一般湿地占用由市林草厅管理项目规划选址,选线审查或审批涉及占用省级重要湿地时,应当征求省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的意见,涉及占用一般湿地的,征求市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的意见
目前,青海有三江源和祁连山两个国家公园,青海湖有鸟岛,扎陵湖,鄂陵湖三个国际重要湿地,还有20个湿地公园和32个省级重要湿地,湿地保护率达到64.32%青海先后出台了《青海省湿地保护条例》,《青海省湿地名录管理办法》,《青海省重要湿地占用管理办法》,《青海省草原湿地生态管理者管理办法》等制度,依法保护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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