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控股股东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因增持公司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及时筹措到位,阳光集团及关联方拟终止实施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公告显示,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和长期投资价值的坚定信心,公司控股股东阳光集团及关联方拟于2020年12月30日起12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不少于本公司总股本的1%,且不超过2%截至本文件出具之日,公司控股股东阳光集团及关联方已增持公司股份2396.21万股,占本文件出具之日总股本的0.58%,增持金额1.39亿元
对拟终止实施增持计划的情况说明,公告中,阳光城表示,但增持计划披露后,受地产行业发展情况,金融市场环境等发生较大不利变化的影响,阳光集团同样面临着行业竞争加剧,利润持续承压等挑战由于阳光集团及关联方持有的公司股份质押比例较高,融资渠道受限,债务集中到期兑付等原因资金净流出规模较大,导致阳光集团及关联方增持公司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及时筹措到位,无法继续实施增持计划
值得一提的是,此前于1月7日阳光城发布的一则公告称,控股股东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公司17,050,000股股份被南京银行申请财产保全后被法院冻结,该股份数占其所持总股份数的2.52%。泰康人寿及泰康养老,上海嘉闻,阳光集团,阳光集团实际控制人吴洁及林腾蛟同意并确认,自标的股份过户完成之日起,《合作协议》自动终止,不再继续履行,对各方不再具有约束力,各方之间不再依据《合作协议》享有或承担权利及义务,不再以任何理由向对方提出任何要求或主张。如标的股份过户因故未能完成,则《合作协议》仍继续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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