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创新中国网 > 企业

国家税务总局:年底前在全国范围内建成规范统一的电子税务局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31日 07:55 来源:中国网 编辑:子墨   阅读量:6478   
导读: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国家税务总局今天(30日)表示,9省市扩大水资源税改革试点运行平稳,节水成效初步显现;今年年底前,将在全国范围内建成规范统一的电子税务局。近期,财税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企业委托境外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

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国家税务总局今天(30日)表示,9省市扩大水资源税改革试点运行平稳,节水成效初步显现;今年年底前,将在全国范围内建成规范统一的电子税务局。

近期,财税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企业委托境外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副司长刘宝柱介绍,这将有力支持创新创业和小微企业发展。

刘宝柱说,《通知》明确自2018年1月1日起,企业委托境外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的委托境外研发费用。委托境外研发费用不超过境内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三分之二的部分,可以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加计扣除。

2017年12月1日起,北京、山西、内蒙古等9个省市开始实施扩大水资源税改革试点。税务总局财产和行为税司副司长孙群表示,总体来看,扩大试点运行平稳,节水成效初步显现。

孙群介绍,在多种节水压采措施的共同作用下,上半年9个扩大试点省份超采区取用地下水量同比下降9.28%;高耗水行业用水总量得到控制;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进一步提高;特种行业用水方式逐步转变。

税务总局办公厅副主任付树林透露,下一步税务部门将不断推进纳税便利化改革,进一步打造稳定公平透明的税收营商环境。今年10月底前,将符合条件的新办企业首次申领发票的时间压缩至1天;2018年年底前,在全国范围内建成规范统一的电子税务局;积极推进房地产交易合同网签备案信息、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避免“数据反复填”;2018年年底前,对不存在未办结事项且属于正常户的纳税人,在本省内跨区迁移实现即时办结。

郑重声明:此文内容为本网站转载企业宣传资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仅供读者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专题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