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福州市房管局消息,16日,福建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全体会议表决通过《福州市限购面积调整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实施细则》,五区户籍二套房首付下调至40%,非五区首套房首付下调至30%。
全文如下:
一,实施细则的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在福州市限购区域内购买商品住房并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符合条件的居民家庭。
二。实施细则
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第一次调整,是在在本市五城区拥有一套商品住房,但无未结清个人住房贷款的条件下,申请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由原来的50%调整为40%。
二是在非福州五城区户籍人口在五城区购买首套商品住房,且无未结清个人住房贷款的条件下,申请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由原来的40%降至30%。
其余按原政策执行。
三。细则实施时间
本细则自2022年8月17日起实施。
2022年8月17日前已签订购房合同的,购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仍按原合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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