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委书记、专职副会长潘光伟27日在深圳出席“第三届中国数字银行论坛”时表示,应夯实数据治理的基础,构筑良好的银行业数字化生态,目前银行业的数据治理还面临着四方面的挑战和不足,未来银行业要多措并举提升数据治理能力。
潘光伟指出,在智能化、数字化大潮下,只有对大数据进行有效的、高质量的治理,才能将数据“原油”转变为有价值有质量的数据“石油”,从而更好地释放数据价值,改进决策、缩减成本、降低风险,助力银行业数字化转型,助推高质量发展。“数据已成为银行业未来致胜的核心‘资产’和竞争力。”
但潘光伟强调,目前而言,打破传统,颠覆模式,重构新局从来都不是一蹴而就的,在向着数字化快速转型的同时,当期银行业数据治理还面临着四方面的挑战和不足,即数据整合度不高、数据标准度不高、数据应用难、数据治理人才储备不足。
怎么办?潘光伟提出应从五方面发力提升银行业的数据治理能力。
一是逐步建立数据治理架构。建立组织架构健全、职责边界清晰的数据治理架构,明确董事会、高级管理层、监事会和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建立多层次、相互衔接的运行机制,将数据治理纳入银行发展战略,科学规划数据治理发展路线图和实施计划;确定并授权归口管理部门牵头负责实施数据治理体系建设,制定科学有效的数据管理制度,保障数据治理工作有效推进。
二是制定统一、明确的数据标准,提升数据质量。坚持数据标准先行,首先,要做好行内数据标准制度建设,实现数据共享,保证数据的统一性、完整性、真实性和可用性;其次,努力构建数字治理保障机制,明确数据治理的内部权责,在IT系统、法务合规部门、产品开发条线、业务部门以及数据治理部门建立良好的沟通协调机制;再次,建立考核评价体系和相应的激励机制,对数据质量进行主动管控。
三是弥合外部数据鸿沟,建立数据交互机制。在数字化生存的社会中,大量的数据散布在社会各个主体之间,为更好地提升数字治理,建设数字中国,需要逐渐打破各个部门和主体的数字鸿沟。首先要从顶层设计角度对数据使用者、控制者、所有者之间的权利义务予以厘清和界定,实现全社会依法合规共享数据;其次还要建立金融业与其他行业的数据交互机制,打通外部数据与银行内部数据之间的关联,完善社会信用体系。
四是加强数据分析应用,发挥数据内在价值。在数据治理的基础上,银行业应充分运用数据分析,合理制定风险管理策略、提升风险管理体系的有效性。通过客户数据分析挖掘,准确理解客户需求,实现业务创新、产品创新和服务创新,提供精准产品服务,提升客户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同时,通过网络、移动通信、自助设备、智能终端等渠道,使以前无法覆盖和满足的长尾客户的服务能够得以实现,让优质金融服务无处不在、触手可及。
五是加强合规意识,完善客户个人隐私保护机制。个人金融信息保护趋严是大势所趋,从国际看,2018年欧盟出台了《一般数据保护条例》,被称为史上最严个人信息保护立法,引发了广泛关注;从国内看,《数据安全管理办法》等已完成了公开征求意见,央行正在对《个人金融信息(数据)保护试行办法》征求意见。在此背景下,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审时度势,在个人金融信息的采集、使用上牢固树立合规意识,进一步完善银行客户个人信息保护机制,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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