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拟上市企业而言,一旦选定上市标准,上市过程中几乎不再变更。不过,日前完成第三轮问询的浙江太美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就少见地在上市过程中选择变更上市标准。
成立近10年,太美科技却并未实现盈利,且亏损连年扩大,在盈利成为众多投资者关注重点之一的当下,太美科技能否闯关成功有待观察。
成立近10年 亏损逐渐拉大
太美科技是一家生命科学产业数字化解决方案提供商,产品和服务覆盖临床研究、药物警戒、医药市场营销等环节,主要客户包括医药企业/申办方、医院/临床研究机构、第三方服务商。当前,公司主要业务为数字化解决方案和临床运营服务两方面。
太美科技成立于2013年,成立近10年,太美科技的营收可算得上两眼。2019年至2021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1.93亿元、3.14亿元、4.66亿元。
不过,尽管面上的业绩增速喜人,但太美科技却深陷亏损泥潭,且亏损连年加大。数据显示,2018年至2020年,公司净利润分别亏损1.82亿元、3.89亿元、5.24亿元。截至2022年上半年,公司仍亏损2.2亿元,较2021同期亏损扩大。
太美科技长期亏损也引起监管层注意,在首轮问询中,上交所要求太美科技说明达到盈亏平衡的基础条件和经营环境,说明营业收入的快速增长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预计盈利时点为2025年 客户流失率走高趋势下可能性几何
太美科技回复表示,公司的营业收入保持快速上升趋势,毛利率保持稳定水平,扭亏为盈的预期时间在2025年前后。
不过,太美科技的回复可能过于乐观。
首先,2018年至2021年,太美科技营收分别为5997.43万元、1.93亿元、3.14亿元、4.66亿元,2019年至2021年营收增速分别为212.67%、62.69%、48.41%,营收增速大幅放缓。
其次,太美科技的主营业务毛利率也持续下滑,并非如其所言保持稳定水平。数据显示,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45.59%、39.62%、35.63%、33.31%,2022年上半年的毛利率水平较2019年大幅下滑。
此外,太美科技主营之一的SaaS产品在指标表现方面也不容乐观。客户流数据是衡量SaaS公司产品客户满意度的量化指标,太美科技在SaaS业务收入比重不断下降的同时,客户也在流失。
数据显示,2019年至2021年,公司SaaS产品收入占比分别为30.33%、27.01%、25.71%。与此同时,SaaS业务客户流失率从2019年的12.77%上升至2021年的15.91%。
太美科技获客成本也在不断上涨。根据其回复,2019年至2021年,公司平均获客成本分别为6.32万元/个、5.77元/个、6.2元/个,至2022年上半年,公司的获客成本进一步上涨为7.21元/个。在获数据本上涨的另一面,公司的平均合同金额却不断走低,从2019年的51.65万元降至2021年的33.68万元。
这也透露出,太美科技在获客方面并不轻松。此外,需要指出的是,太美科技营收的上涨或许与其不断的营销投入有关。
数据显示,2019年至2021年,公司销售费用分别为6297.61万元、9647.41万元、1.6亿元,增速分别为53.19%、65.79%,占营收比例分别为32.55%、30.74%、34.31%,均在三成以上。
在营收靠营销拉动、且获客难度增加的情况下,太美科技能否在2025年成功扭亏为盈,还需打上问号。
频繁实施股权激励 研发人员平均薪酬却不及销售人员
太美科技在招股书中提到,不论是现有产品迭代还是新产品开发都非常依赖于技术人才对行业发展趋势及研发方向的把握能力,同时也依赖于技术人员的产品落地能力,因此公司采用股权激励等方式吸引优秀人才。
不完全统计,自2015年起,太美科技股权激励多达十数轮。频繁的股权激励也给太美科技带来不小的负担。2018年至2020年,公司股份支付费用分别达到7673.6万元、2.81亿元、3.21亿元。
而高昂的股份支付费用也成为公司亏损的重要原因之一。太美科技表示,公司尚未盈利且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的主要原因为研发支出、股份支付费用及人工成本较高。
和讯财经注意到,在多轮股权激励中,存在多名激励对象多次获受股权激励的情形。如马东、黄玉飞、万韫鋆、万帮喜等人均两度成为股权激励获授予对象。其中,朱晓燕更是在第4、6、7、9批股权激励中四次都成为获授予对象。
而相对于股权激励的慷慨,太美科技对激励对象的服务期条款却相对宽松。如上述提到的黄玉飞、万邦喜,太美科技仅要求其在成为持股平台有限合伙人之后,为太美科技或太美科技指定工作单位至少工作满2年。
此外,太美科技给予研发人员的平均薪酬也低于销售人员,似乎与上述重视技术人员的说法相悖。2021年上半年,公司销售人员平均薪酬为20.24万元,而研发人员平均薪酬为18.01万元,低于销售人员。
此外,太美科技还少见得在IPO途中变更上市标准。在申报稿中,太美科技拟采用的上市标准为《科创板上市规则》第2.1.4条第款规定的上市标准:“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 100 亿元”。而在监管层不为所动地对其估值存疑,进行两度问询后,太美科技终于改口,将上市标准改为第2 .1.2条第(二)款上市标准:“(二)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且最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占最近三年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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